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井田制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实质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
拥有土地的贵族或者领主,不断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而耕种之后的收获却基本上,被贵族、领主以及天子所有和霸占,而庶民就连基本的果腹都无法实现。
井田制就是11%的农业税,当时的农民没有货币储备,只按这个比例缴纳实物赋税给领主。在周朝时期,11%的农业税是周王规定的赋税,若超过这个税额收税严格来讲违法。
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井田制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实质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
拥有土地的贵族或者领主,不断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而耕种之后的收获却基本上,被贵族、领主以及天子所有和霸占,而庶民就连基本的果腹都无法实现。
井田制就是11%的农业税,当时的农民没有货币储备,只按这个比例缴纳实物赋税给领主。在周朝时期,11%的农业税是周王规定的赋税,若超过这个税额收税严格来讲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