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在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父母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等情况下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很多人认为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是合理合法的事情,然而有时候也会出现一些在大家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在几种个别情况当中,独生子女是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
父母生前保有的财产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因此对自己的财产拥有完全处置权,而法律规定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这两种继承方式优于法定继承,这也导致若父母生前已经决定把遗产赠与他人,那么独生子女也不能继承全部的遗产,这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程序开始之后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若生前立下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则按照协议办理。
父母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
在父母合法财产的继承人当中,独生子女实际上并不是唯一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的父母和配偶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而且优先次序要高于独生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法继承的情况下,才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这也就导致若父母先于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过世,由于仍然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照顺序计算的话独生子女就并不具备继承的权利,而且由于很多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有不止一个孩子,这就导致他们过世之后,先前父母的财产会被分割,导致父母的兄弟姐妹也获得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