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帝王出于种种政治原因大赦天下,以示仁政。但通观大赦历史,罕赦贪官污吏。唐王朝是中国历史上下诏大赦最频繁的朝代之一。唐太宗(李世民)时,国力强盛,四夷臣服,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各族君长推唐太宗为“天可汗”,而且农业丰收,一斗米价仅三四钱,百姓安居乐业,“外户不闭”。在这种大好形势下,唐太宗下诏大赦天下,规定不论罪恶轻重,包括死罪在内,都予赦免。但赦令中却特别申明:官吏枉法受财者不在赦免之列。贞观九年,雨水成灾,西戎扰境,太上皇(高祖李渊)死,唐太宗认为是德泽未遍所致,于是再次下诏大赦,但仍然强调不赦赃官。唐玄宗(李隆基)开元、天宝年间,是唐王朝鼎盛时期。开元二十年(公元732年),大破奚、契丹,百姓人丁兴旺,全国有七百八十六万多户,人口达四千五百四十三万之多。唐玄宗于是下诏大赦:“奉天时减降天下囚徒”,规定流罪(放逐到远方,充军)以下都予以赦免。“安史之乱”以后,唐王朝由盛而衰,战乱不息,江南久旱,人多死亡。唐肃宗(李亨)以天下未宁,屡下赦令,以示优恤。乾元二年(公元759年),大赦规定,天下囚徒,凡死罪者减为流放,流罪以下者一律赦免。但诸帝赦令亦都强调官吏犯赃枉法者不在赦免之列。尔后,唐文宗(李昂)、唐宣宗(李忱)、唐懿宗(李漼),乃至唐僖宗(李儇)等的大赦令中,无一不强调官吏犯赃不予赦免的规定。宋王朝亦规定官吏贪赃枉法为不赦之罪。宋太祖(赵匡胤)在位期间,曾两次下诏大赦天下,但都规定:“官吏受赃者不赦。”不仅如此,还将赃官定为与“十恶杀人者”同罪。与宋朝同时存在的金王朝,世宗(完颜雍)也曾对兴廉惩贪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除派大臣查访外,还颁布有关条例,明确规定:“吏犯赃罪,虽令赦不叙(不在此等此列)。”总之,唐宋前后诸朝历代,罕见赦令赦免贪官污吏。
唐太宗大批释放宫女内幕:
《旧唐书?太宗本纪》有记载说,武德九年八月癸亥,唐高祖传位给唐太宗。唐太宗制定并落实了大赦天下,免除天下徭役一年等等多项新皇帝的新政策。这类“与民休息”的让步政策为各朝代很多皇帝甫一登基都曾经不同程度地制定过,应当说是达倒了史不绝书的程度。可是唐太宗下面的这个措施则似乎更有可圈可点的特殊性:他一次性地就释放后宫里的宫女3000多人!第二年,太宗“改元”为“贞观”。贞观元年九月,他又做出释放离宫别馆里面宫女的一件善事。这次他还说了一番话,尤其令人动容,翻译成现代汉语,其意思就是:“妇人幽闭深宫,情景实在令人怜悯。隋朝末年,隋炀帝没完没了地选年轻妇女入宫。建在各地的离宫别馆不是皇帝常去“御幸”的场所,也聚集了不少宫人,都消耗百姓的财力,这是我所不能认可的,而且宫女除了洒水扫地又能用在别什么地方呢?现在我打算遣返她们,听任她们寻找配偶,并不光是为了节省费用,也可以使这些女人过上男欢女爱的日子。”中国人都知道,专制社会里,皇帝除了皇后和至少数以十计的嫔妃之外,还有权在宫女中“游龙戏凤”,用现在的时髦话来讲,就是,想谁是谁,看着谁心中来电就是谁。原因是,宫女在法理上就是皇家的婢女和性奴,史书上不少皇子就是宫女所生。明朝的万历是明王朝的第13任皇帝,即明神宗朱翊钧。由于黄仁宇的书《万历十五年》在中国大陆的广泛行销,这位万历皇帝更是大名远扬。而他的生身母亲就是宫女李氏。我们在上一期的《魏征阻止皇帝找女人的另一史实》中讲到,按照《新唐书卷九十三》的记载,唐太宗14个儿子中的4个皇子李宽、李恽、李简的母亲都没有获得正式嫔妃的名号,都有可能是后宫的宫女,特别是李宽和李简在该记载中都明确地被指为“后宫”所“生”。 最近有一句热得滚烫的话是“有钱就是任性”,我们不妨改为“有权就是任性。无道昏君为了一己的私欲,经常要“任性”地扩充宫女的队伍。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宫女都是各地官员千挑万选送上来的,都不会是歪瓜裂枣。这些年轻貌美的女人呆在身边,有着陪伴和侍候自己的幸福,又有满足随时而来的淫欲的性福,不正是定于一尊者的齐天之福吗!我们不妨练一练史学的基本功,做一点小小的年代和年岁考证。从唐高祖李渊武德元年当上皇帝到他退位的武德九年,也只有9年的历史。无数史料证明,各朝代的宫女最初进宫都是14岁左右。因此高祖李渊武德元年入宫的宫女到了武德9年也仅仅是14加9,即23岁左右。至于武德二年到武德九年入宫的宫女则会更加年轻。这就是说,这3000多宫女无例外地处于花样年华。而离宫别馆里的宫女年岁应该大出一些,理由是隋炀帝公元605年当上皇帝,在位14年。他最初登基那年招来的宫女如果是14岁,那么经历了他在位的14年,再到了贞观元年的公元627年,已经是22加14,即36岁。那些离宫别馆里,还会有隋炀帝父亲隋文帝在位时招进来的宫女。如果我们再考证一下,隋文帝公元589年登基,他这一年招进来的宫女也是14岁,到了贞观元年的公元627年,已经是(14加38的)52岁,真正地快成“白头宫女”了!因此我们的结论是:离宫别馆里的宫女从最年轻的36岁到最老的52岁之间,平均年龄大约为43岁。唐太宗遣返后宫里的这两批宫女应该至少有4----5千人。这两件事肯定为我们现在的贪官所不能理解,他们也许在想,都说我们玩女人、养情妇、包二奶、找小三,可是我们容易吗?哪一个美女不利用我们的权力换给她足够的利益、甚至换给她足够的现金,她会情愿跟我们吗!?2001年10月12日被南京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江苏省原建设厅厅长、省委委员、省九届人大代表徐其耀就会抱怨说,我为了博红颜一笑,收受他人巨额贿赂达两千多万元,花在她们身上的超高消费金额最后变成纪委的双规通告、公安局的逮捕证,法院的死刑(缓期两年)判决书!你李世民如果有穿越之功,来到我身边,就会知道我对你的羡慕嫉妒恨。我的情人还包括46岁的护士,比隋炀帝离宫别馆里宫女的平均年龄43岁还要大出3岁!尤其是你释放的这一大批20几岁的宫女中不知道有多少如花似玉,光焰夺目的美女;又都是免费的驯顺的性奴,玩这种尤物级别的女人,既不用担心公安部门越过当地执法机关突击扫黄,又不用冒死贪贿去买来掀开她们石榴裙的权利,该是多么地占尽风光,占尽便宜的,你就舍得一甩手彻底放走?真是脑残已极!如果是我,隋炀帝离宫别馆里要甄选一批年轻貌美的留下来,而唐宫中的3000多宫女我一个都不能放,一个都不能少!这类贪官永远无法理解唐太宗的襟怀!太宗皇帝释放这两批宫女正如他释放第二批时所说的,一是不愿意“消耗百姓的财力”,二是让她们“寻找配偶,过上男欢女爱的正常日子。”先论论释放宫女的第一个原因:他认识到,宫中宫女的消费是百姓上缴的税赋,所以继续让这些宫女呆在宫中,那么消耗的就是“百姓的财力“!这就表现出这位皇帝朦胧初具的纳税人意识,这是很超前的行政理念。在太宗的贞观一代,君臣一体地认识到对百姓行仁义的高度必要性。《贞观政要?君臣鉴戒》上记载说,贞观十一年,侍御史马周上疏曰:“治天下者以人为本,欲令百姓安乐……”。《贞观政要?俭约》则有如下的两条记载:第一条记载是:魏征对皇帝从没有谀辞,但是贞观四年,他有一次还是客观地肯定了太宗的“恤民”行为,说:“陛下本怜百姓,每节己以顺人。臣闻‘以欲从人者昌,以人乐己者亡’”(《贞观政要?俭约》)。这就是说,他首先赞扬皇帝怜爱百姓,节制自己而顺百姓之心;随后又向皇帝讲大道理:“牺牲自己的愿望顺从百姓的就昌盛,牺牲百姓的利益使自己欢乐的就灭亡”。第二条记载是,由于君臣之间在这方面认识统一,对于全社会产生了极好的辐射效应,“由是二十年间(刘按:这是太宗在世时的时间计算,实际上到太宗去世,共计22年),风俗简朴,衣无锦绣,财帛富饶,无饥寒之弊。”老百姓过上了简朴而又富饶的生活,“无饥寒之弊”正是唐太宗恤民的直接后果。再论论唐太宗释放宫女的第二个原因:让宫女们“寻找配偶,过上男欢女爱的正常日子”。《礼记?礼运》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与孔夫子所说的“食色性也”的精神实质若合符节,都在告诉人们,性与吃饭一样重要。唐太宗理解宫女无法得到男女之欢的悲苦和凄切,刻意要让她们过上正常的性福生活,这是他“本怜百姓,每节己以顺人”的仁爱在性事上的表现,即是说,他在性事上节制自己,放弃在宫女中寻找他游龙戏凤的对象,顺应这些可怜女性的基本生活需求,让他们脱离苦海,到达性福的彼岸。这是他可歌可泣的积阴功的又一次闪光善行,是他“恤民”这一悲悯情怀的又一次生动的展现。这样一来,如果我们说,从公元627年到公元649年长达22年的贞观一代,百姓在包括食色两个方面都“无饥寒之弊”应该是八九不离十,很靠谱的说法。把这种“无饥寒之弊”的社会生态同20世纪50年代,本属于承平时期,却有三年大饥馑的记录相比,高下立见。关于50年代大饥馑的若干考证可见拙作《魏征阻止皇帝找女人》中的河南“豫东事件”的简介和简评,以及《从唐朝的两则历史轶事看政治伦理》里面涉及到的程敏编辑的《风云庐山》的有关记录。或者,您如果想更全面地了解那三年的“饥寒之弊”,最好不怕麻烦,在百度上打出“三年大饥馑”的关键词,这样您就将会看到76个页面里面的760个左右的链接。耐心阅读之,您也许会在潸然泪下之余,在您眼前看到有关那三年更加既有宏观大场面又有微观细部,堪称全景式的3-D历史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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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大赦天下于那一年?唐太宗大批释放宫女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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